2006年6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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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贩毒品 出手便被抓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王彬菁 郑瑜

  本报讯  以为通过网络推销毒品,能够避开侦查人员的耳目,降低交易风险,没想到还是被缉毒民警逮个正着。近日,试图通过网络贩毒的杨某和陈某第一次出手就被警方识破,并因涉嫌贩毒被乐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  夜晚,“孤独的旭”和往常一样在烟雾缭绕的网吧里激情游戏,突然传来急促的“嘀嘀”声,QQ上跳跃着的小人头提示:网友“泪过无痕”上网了。“孤独的旭”忙放下手中的“刀剑”,双手向键盘敲去,向“泪过无痕”问候道:“你好!最近怎么样?有东西吃吗?”不一会儿,“泪过无痕”回复:“谢谢老兄惦记,怎么你有货…… ”
  4月17日,乐清市湖雾派出所接到当地一网名为“泪过无痕”的青年举报:有人在网上推销毒品。第二天下午,当“孤独的旭”和另一名贩毒人员杨某在某网吧的包厢内准备交易毒品时,被等候多时的禁毒民警抓获,当场查获海洛因3.22克。
  据了解,“孤独的旭”姓陈,只有17岁,初中刚刚毕业,平时喜好上网,经常混迹于网吧。去年,陈某在虹桥一网吧内认识了网友杨某。杨某比陈某大两岁,是湖北人,一年前,随亲戚来到乐清,但一直没有找到工作。闲暇之余,杨某便经常在网吧里游荡,其间认识了一些贩毒人员。
  陈某和杨某交往了一段时间,两人成了好朋友。一天,杨某让陈某通过网络为其推销毒品海洛因。4月16日晚上,陈某在互联网上碰到了网名为“泪过无痕”的刘某,陈某知道刘某有吸毒经历,便向其推销起了海洛因,并当场约定以350-380元/克的价格于第二天下午在虹桥镇一网吧交易海洛因。可是,当杨某和“孤独的旭”带着毒品赶到网吧时,见到的却是等候多时的缉毒民警。
  据禁毒大队民警介绍,这是乐清市首例网上推销毒品案件。